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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流动党员党组织关系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1-03-19  点击: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流动党员党组织关系办理流程。

一、 转入党员组织关系

        1、转入条件:

已与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签订就业代理协议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可以把党组织关系转到中心流动党员支部统一管理。

2、转入程序:

办理党组织关系接收手续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由毕业学校统一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名头为:吉林省教育厅机关党委;

就业代理协议书;

预备党员需将本人党组织关系存放在中心流动党员支部统一管理;

另:预备党员办理转正手续时,需由本人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来我中心领取《预备党员转正综合情况汇报表》和《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以上材料需经所在工作单位、学校、家庭所在社区、街道、村委会签署考察意见并加盖党章(如工作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按要求应由现单位两名党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上交一份手写版转正申请和两份思想汇报(上、下半年各一份),否则中心无法为其办理转正手续;

二、 转出党员组织关系

1.转出条件:

毕业生档案转出中心时,应同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2、转出程序:

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落实就业单位且单位党组织健全的:需提供接收单位的党组织关系名头或上级党委名头;

就业单位党组织不健全或暂未落实就业单位仍要转出党组织关系的:可以将党组织关系迁回生源所在地或选择各地人事代理机构进行统一保管,同时提供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名头或上级党委名头;

结清党费并返还中心发放的《流动党员证》。

党组织关系办理详解及注意事项:

1、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限为60天,流动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到接收单位报到。流动党员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接收地后一周内需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单传真或邮寄回来。

2、依据流动党员管理办法规定:流动党员应定期交纳党费,同时需每年向党组织提交思想汇报,积极主动地与党组织保持联系。在邮寄《思想汇报》等书面材料时,要写清姓名、毕业学校、届别、专业、出生日期及本人联系电话,以确保流动党员信息的准确性。流动党员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要及时通知中心党组织并将变更后信息发送电子邮件至zrp@jlu.edu.cn。

3、流动党员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时应同时将党组织关系一并迁出。

4、以下几种情况,中心流动党支部无法为其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超期报到的:在超过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限后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的;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未按期补办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后,未在有效期内办理补办手续且无现接收单位出具有效证明材料的;

在有效期内拟更改接收地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后未去接收地报到现要求更换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